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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24〕172号),经前期申报、材料审核,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奖助学金资助资格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班级

申请类型

1

张涵妮

23跨境电商1

短期项目奖助学金B类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金融与经贸学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162。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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