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24〕172号),经前期申报、材料审核,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奖助学金资助资格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申请类型 |
1 |
张涵妮 |
23跨境电商1 |
短期项目奖助学金B类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金融与经贸学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162。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