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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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贸学院各班:

2023级金融C1班杨露同学在2023年11月14日晚自习存在代课行为。

根据校规校纪规定,给予杨露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学生对本通报批评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金融与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报!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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