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当前位置: 首 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根据我院2023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金融活动模拟体验》既是实践教学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通识教育—经管社科基础素养与创新创业通识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除金融与经贸学院学生外,其他各专业学生都必须修读该课程,作为毕业学分计入实践教学学分。现就该课程教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2023级《金融活动模拟体验》课程教学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上与线下各12课时。线上课程为雨课堂《金融活动之初体验》,具体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将在线下课程课堂上进行介绍。

线下课程时间拟定于第18周的周三(1月10日)8:30至11:40;下午12:50至3:50;周四(1月11日)8:30至11:40,如期末考试结束较早,拟提前进行实训。具体班级与教学场地安排见下表:

所在

教室

S3-101102

S2-101

S2-201

S2-205

S2-207

(人数)

23税收C1(42)

23市营C1(41)

23法学C1(39)

23社工C1(50)

23工商C1(38)

23电商C2(36)

23市营C2(47)

23计算机C1(39)

23电商C1(37)

23工商C2(42)

20互金1(1)

23会计C1(48)

23税收C1(42)

21工程1(1)

22会计2(1)

20税收3(1)

21计算机1(2)

23英语C1(30)

21互金2(1)

22财政2(1)

20工程1(1)

22计算机1(2)


21数科1(1)

22财政3(1)

22电商2(1)

22计算机2(2)


22数科2(1)

22工商1(1)

20数科2(1)

22电商C2(1)


22互金1(1)


20法学1(1)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请准备好有线耳机(3.5mm圆孔)前往教室上课(课程有视频学习环节,需要使用耳机)。

2.上课批次排定后将不再作调整,请选课学生根据教学安排表按时上课。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可填写《课程退补选申请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后交教务部办理退选手续,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办理。同时需要补选的同学请在2023年12月29日前填写《课程退补选申请表》按程序办理补选。

3.若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请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章。若请假超过4节课(三分之一课时),则根据学院规定该课程将被视为不及格。

三、教学管理

1.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学生班级的通知组织工作。

2.相关部门职责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将对该课程进行教学检查工作。

4.除课程教学内容和退补选、请假外,对课程安排还有其他疑问的同学,可加入《金融活动模拟体验》课程QQ群:824970340,在群内咨询主讲老师翟老师。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3年12月25日

上一篇:关于金融与经贸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金融与经贸学院2021级专业实践2工作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