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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金〔2021〕21号

二级学院各系、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决定成立金融与经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席:李忠

副主席:黄文平 李乐

委 员:李乐 蒋超 朱基煜 刘冬双 王芳 吕林星 刘睿伣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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