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经贸分院
党 总 支
浙财大东金党〔2016〕2号
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二十六期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
第十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16年“两会”精神和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理想信念、入党动机等方面进行集中、系统培训,使学员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作风、纪律等基本知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了解和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明确当代青年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十六期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并就创新党校培训工作进行探索。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2016年3月底之前确立的12级、13级、14级、15级尚未获得党校结业证书的学生(违纪学生除外)。
二、学习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听课,无故缺席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者,不得结业;在上课过程中被巡查老师点名批评的学员将被记录,作为理论考试成绩的扣分依据,被点名批评二次以上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注重学思结合,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本次培训在原有集中授课、自学思考、分组讨论、交流研讨等基础上,要求结合影视书籍教育、社会实践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教学,希望各学员主动、积极参加。
3、学员都将拥有自己的党校学习卡,学习卡上必须及时贴上照片,作为身份核对凭据;同时学习卡是学员的签到表,每次上课前都必须上交组长,进行统一盖章。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必须上交一份3000字以上的党校结业论文,并以小组形式组织交流活动,学习交流结束后论文上交各分院党支部,届时将选出至少2篇优秀论文,并且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存档。
5、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需参加理论考试,考试范围以上课内容、党的理论知识、国内外时政要闻为主。考试成绩按照比例划分数线,考试合格率视考试情况而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本期党校结业资格,并不允许其参加下期党校。
6、实行组长负责制。本期党校每班设小组长1名。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考勤、通知、学习讨论、收发学习卡及其它任务,并同时记录上课被点名的情况,及时向党校工作组汇报有关情况。
7、党校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根据培训实际,评比产生一定比例的优秀学员,给予通报表彰,以体现学习中的榜样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学习时间:2016年4月下旬—2016年5月上旬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安排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学习卡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抄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党总支2016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十六期党校
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安排
时间 |
主题 |
主讲人 |
主持人 |
地点 |
4月26日
(周二)下午
16:00-17:30 |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路线和纲领 |
王记清 |
王伊泺 |
1J-302 |
4月28日
(周四)下午
18:30-20:00 |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 |
伏晓红 |
王伊泺 |
1J-302 |
5月4日
(周三)下午
16:00-17:30 |
中国共产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
王 景 |
王伊泺 |
1J-301 |
5月5日
(周四)下午
16:00-17:30 |
我院发展党员的政策及相关程序 |
叶颖蕊 |
王伊泺 |
1J-302 |
5月5日
(周四)晚上
18:30-20:00 |
2016年“两会”专题 |
李 忠 |
王伊泺 |
1J-302 |
5月6日
(周五)下午
16:00-17:30 |
知识竞赛、交流会 |
|
王伊泺 |
1J-302 |
5月8日
(周日)晚上
18:30-20:30 |
党校结业考试 |
|
王伊泺 |
4J-101 |
附件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
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总人数 77人)
13金融1班
001蒋丽珍 002滕潇清
13金融2班
003童煊剡 004齐雯雯 005翁 琰 006夏慧文
13金融3班
007张雪艳 008陈婉茹
13金融4班
009王璐琼 010胡小妹 011李方艺
13保险班
012邱行方 013鲁滢玲
14金融1班
014叶朦涯 015李 霜 016张梦迪 017周灿玲
14金融2班
018卢佳星 019许 多 020刘姿余 021周渊凡
14金融3班
022刘嘉倩 023魏依莹 024吴乔娜 025俞诗敏
026柯珍妮
14金融4班
027王晨悦 028王璐璐 029沈沙沙 030徐雯娜
14保险班
031沈 欣 032陈苏杭 033陈阳婷
15金融1班
034王朦婷
15金融2班
035吴经楠 036陈 荭
15金融3班
037王鸿昱 038林圣涵
15金融4班
039谷晓敏 040王 威 041陈梦豪
12国贸2班
042王菊丽 043徐莹帅
13国贸1班
044饶悄悄 045胡银迪 046谢莉萍 047姚凯燕
13国贸2班
048王梦霞 049徐菁赢
13经济班
050刘佳丽 051陈瑶敏 052郑丽慧 053泮蕾佳
14国贸1班
054肖宇丰 055孟冠淼 056林园园 057徐侦杰
14国贸2班
058葛 璟 059张丹杰 060王瑜靖 061吴 颖
062林 贝 063林思佳
14经济班
064刘双双 065杨雯婕 066李雨珂 067姚 培
068胡志伟 069徐 萌 070褚浓丹
15国贸1班
071王茸 072蒋铭杰
15国贸D1班
073葛依婷 074葛琳慧
15经济班
075沈 阳 076洪 浩 077鲁铖超
附件3:
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一期培训班学习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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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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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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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所在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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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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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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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结业论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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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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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理论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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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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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名称 |
学员签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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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员每次参加学习必须携带此卡,并盖章签到。未携带此卡者,不允许参加培训学习;
(2)此卡不允许代签、转签,违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必须携带此卡参加最终的党校培训理论考试,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学完所有培训课程(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同意,请假累计次数不得超过1次),未上完全部课程或请假次数超过一次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