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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贸分院

     党    总    支

 

 

浙财大东金党〔2016〕3号

 

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二十七期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

第十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和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理想信念、入党动机等方面进行集中、系统培训,组织学员进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使学员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作风、纪律等基本知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了解和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明确当代青年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十七期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二期培训班,并就创新党校培训工作进行探索。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2016年10月底之前确立的13级、14级、15级尚未获得党校结业证书的学生(违纪学生除外)、16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新生党员及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习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听课,无故缺席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者,不得结业;在上课过程中被巡查老师点名批评的学员将被记录,作为理论考试成绩的扣分依据,被点名批评二次以上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注重学思结合,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本次培训在原有集中授课、自学思考、分组讨论、交流研讨等基础上,要求结合影视书籍教育、社会实践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教学,希望各学员主动、积极参加。

    3、学员都将拥有自己的党校学习卡,学习卡上必须及时贴上照片,作为身份核对凭据;同时学习卡是学员的签到表,每次上课前都必须上交组长,进行统一盖章。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必须上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党校结业论文,并以小组形式组织交流活动,学习交流结束后论文上交各分院党支部,届时将选出至少2篇优秀论文,并且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存档。

    5、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需参加理论考试,考试范围以上课内容、党的理论知识、国内外时政要闻为主。考试成绩按照比例划分数线,考试合格率视考试情况而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本期党校结业资格,并不允许其参加下期党校。

    6、实行组长负责制。本期党校每班设小组长1名。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考勤、通知、学习讨论、收发学习卡及其它任务,并同时记录上课被点名的情况,及时向党校工作组汇报有关情况。

    7、党校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根据培训实际,评比产生一定比例的优秀学员,给予通报表彰,以体现学习中的榜样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学习时间:2016年11月上旬-11月中旬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二期培训班安排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二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二期培训班学习卡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抄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党总支 2016年11月2日印发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十期党校

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期培训班安排

时间

主题

主讲人

地点

11月3日

(周四)晚上

18:30-20:00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

伏晓红

J1-302

11月8日

(周二)下午

16:00-17:30

如何学好做好“两学一做”

张  淼

J1-302

11月9日

(周三)下午

15:00-16:30

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发挥学风建设模范作用

方志勇

J1-302

11月10日

(周四)下午

14:30-16:00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马雪英

J3-203

11月10日

(周四)晚上

18:30-20:00

我院发展党员的政策及相关程序

黄文平

J1-302

11月11日

(周五)下午

16:00-17:30

知识竞赛、交流会

 

J1-302

11月13日

(周日)晚上

18:30-20:30

党校结业考试

 

J1-302

 

附件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

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总人数 54人)

 

13金融2

001朱雅莙        

13金融3

002    

14金融1班

003丁凌晨  004    005宋利平  006陆佳尔

007金礼阳

14金融2

008王美基  009王雅芝  010周王盼  

14金融3

011吴文媛  012张庆予  013姚兰波  014潘珊珊

14金融4

015付林芝  016楼丽洁 

15金融1班

017马  琳  018郑可伟

15金融2班

019王嘉驹  020陈海跃  021周佳栋  022黄  红

15金融3班

023朱宪辰  024阮雪婷  025孙  媛  026吴欣尔

15金融4班

027张慧琪  028方  源  029唐  宁  030谢  静 

15保险

031陈钰颖  032陈楚冰  033林  铖 

13国贸2

034赵  赛 

14国贸1班

035张天赐  036项好好  037俞珂璐

14国贸2班

038王盈巧  039毛筠涛  040鲁  佳

14经济班

041    042石亚妮  043郭遐奕

15国贸1班

044方  旻  045方雨霞  046汪郑巧  047谢晨露

15国贸D1班

048陆  悦  049李  燕  050唐沁沁  051曹敏怡

15经济班

052卢雨佳  053应  宏  054陈美娴

 

 

附件3:

东方学院党校金融与经贸分院第十期培训班学习卡

 

姓   名

 

性   别

 

学员编号

 

 

 

所在

党支部

 

所在

分院

 

所在

班级

 

党校结业论文名称

 

论文成绩

 

党校培训理论考试成绩

 

总评成绩

 

授课名称

          学员签到(盖章)

 

 

 

 

 

 

 

 

 

 

注:(1)学员每次参加学习必须携带此卡,并盖章签到。未携带此卡者,不允许参加培训学习;

   (2)此卡不允许代签、转签,违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必须携带此卡参加最终的党校培训理论考试,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学完所有培训课程(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同意,请假累计次数不得超过1次),未上完全部课程或请假次数超过一次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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