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经贸分院
党 总 支
浙财大东金党〔2016〕6号
关于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党员大会
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我党总支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了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大会按照党章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经过与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之后,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果如下: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毛小敏,闫新华,李忠,黄文平,盛超明
11月22日召开了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到5名,实到5名。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如下:
书记:黄文平
副书记:李忠
当否,请批示!
附件:
1.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计票结果
2.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计票结果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2016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