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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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参照金融与经贸分院2016-2017学年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指导学生论文和竞赛获奖等情况,经分院评选推荐小组投票选举,分院院务委员会审核通过,研究决定推荐以下教职工为2016-2017学年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如下:

   优秀教师:陈晓菲、闫新华、张海军

   先进工作者:刘小红

   公示期:2016年6月6日——6月8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分院评荐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7571168。

金融与经贸分院

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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