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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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开展2013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科研统计报送的论文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由各部门(分院)汇总后请与2013年11月11日之前交至科技服务部。各部门(分院)收到材料后请及时分批报科技服务部,不要到最后集中报送。为防止材料丢失,科技服务部一律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材料。需上交科研处审核的成果,我部将集中统一递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2013年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13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写、译著等;
    2.2013年度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
    3.2013年度立项和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上报要求和时间
    登陆科研管理系统(http://my.zufe.edu.cn),将2013年个人科研成果填入系统,并于11月14日前将论文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送交科研处。课题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老师准确详细录入个人科研成果,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名称(成果名称无需添加书名号、引号)、作者、内容、字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期号(期号填写格式:“2013年第X期”)、是否署名本校等信息,保证已通过初审数据的准确性。
    (二)一级B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系统功能上传(电子版内容需与发表文章相一致)。其他论文需提供原件。
    (三)SCI、SSCI、A&HCI、SCIE、EI、CPCI-S、CPCI-HHP等检索,需上报原件、检索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公章。国际期刊需提供期刊原件。
    (四)录入格式要统一。
    1.成果名称、刊物名称等信息在输入时,不要在两头加书名号;
    2.外文期刊务必将中文、外文题目同时录入,字数以万字为单位;
    3.发表在增刊上,或是短论、书评等文章,应直接录入刊物名称,并在刊物名称后加以注明,例如:财经论丛(增刊),管理世界(短论),财经论丛(书评)等。
    4.发表在《财经论丛》的论文在录入系统时,请在“刊物级别”一栏选择“财经论丛(二级)”选项。
    (五)二级学院成果收到材料后请及时分批报科研处,不要到最后集中报送。报送科研处材料都要附成果汇总表,并加盖部门公章。科研处一律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六)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论文、著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也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
    (七)发表在2012年第四季度或最后一期、且未计算工作量的论文,发表时间统一填写为:2012.12.31。
    (八)各部门主办的学术会议由部门科研秘书录入系统,老师个人参加的会议由参加会议的老师本人录入系统,部门科研秘书审核。

科研处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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