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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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贸学院各班:

2023级金融3班刘嘉政在2024年3月19日晚自习期间存在私自代同学点到行为。

根据学院校规校纪,给予刘嘉政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学生对本通报批评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金融与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报!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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