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当前位置: 首 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金融与经贸学院各班:

2023级金融2班余墚哲,2023级金融3班吴昕潼,2023级金融4班程晨,2023级跨境电商班黄宇鹏,2023级跨境电商班范煜航,在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旷课学时达16学时。

根据学院校规校纪,给予余墚哲等五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学生对本通报批评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金融与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4年3月27日

上一篇:关于金融与经贸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 第一次答辩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给予刘嘉政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