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经贸分院
党 总 支
浙财大东金党〔2015〕4号
关于推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复函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你委《关于推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函》(浙财大东团〔2015〕14号)收悉。经我分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兹推荐陈哈瑞同志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陈哈瑞同志,共青团员,现任金融与经贸分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助理。
此复。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分院党总支 2015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