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当前位置: 首 页 > 旧站栏目(勿动) > 教师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浙财大东教〔2014〕43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考评,分院研究决定,拟推荐闫新华、李乐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级优秀专业导师。同时,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杨加琤、刘冬双、毛小敏为金融与经贸分院2018级优秀专业导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分院院务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73-87571168

        邮箱:184088791@qq.com 

 金融与经贸分院 

 2019年10月22日

上一篇:关于金融与经贸分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金融与经贸分院2019年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评议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