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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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各班:

    根据《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经金融与经贸分院评审小组认真审议、讨论表决,拟在金融与经贸分院2018届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中评选出以下14名同学为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如下:

严雅倩 金佳琪 卢佳星 王琨 张庆予 钱璟 孟冠淼 金晓萍 徐莎 储晨 林月敏 马文凯 褚浓丹 郭遐奕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3月13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分院学生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办公室地址:东方学院1教515,电话:0573-87571169,邮箱:jrjmfy@163.com 

 

 

金融与经贸分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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