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学【2019】25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初评,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8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1J-515东,联系电话:0573-87571169,联系人:胡老师,邮箱:jrjmfydzz@163.com。
附件:
金融与经贸分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xls
金融与经贸分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