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机动车校内超速驾驶的安全提醒
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8:02:07
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5月1日至31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车速 |
时 间 |
宋和庆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浙AR5Q88 |
60 |
2017/05/24 |
沈海峰 |
安全保卫部保安 |
浙AB595B |
55 |
2017/05/26 |
孙建清 |
公共物业中心
绿化维护 |
浙FCU712 |
54 |
2017/05/22 |
王书渠 |
学生工作部 |
浙E8D500 |
50 |
2017/05/18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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