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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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16年9月23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申报推荐结果及项目主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9日
    受理部门:教务管理部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应青苑 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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