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拟任我院中层副职干部的23位同志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组织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16年6月16日起到2016年6月23日止。
四、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组织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517、0573-87571516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