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38号)文件,我院自2016年起作为独立申报单位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再通过浙江财经大学本部申报。根据教育厅及学院总体安排,我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延期至2016年4月1日,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6〕7 号。
教务管理部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