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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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67号)的相关要求,我院拟推出本学期学科交叉学习课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叉课程:

课程名称
教师
上课地点
开课分院
上课时间
法理学
杨大春
J5-304
法政分院
周四第8,9,10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一第1,2,3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一第11,12,13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二第1,2,3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二第11,12,13节{第1-16周}
基础会计
冯晓
J4-301
会计分院
周二第1,2,3节{第1-16周}
国际金融
李忠
J1-40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二第1,2,3节{第1-16周}
国际金融
李忠
J1-40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四第1,2,3节{第1-16周}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J1-41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四第1,2,3节{第1-16周}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J1-41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四第6,7,8节{第1-16周}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J1-41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五第1,2,3节{第1-16周}
中国当代文学
陆芸
J4-203
人文与艺术分院
周二第3,4节;周三第1,2节{第1-16周}
应用写作
陆芸
J4-203
人文与艺术分院
周三第4,5节{第1-16周}
中国税制
黄董良
J4-201
财税分院
周一第1,2节;周三第4,5节{第1-16周}
基础会计
黄董良
J4-301
会计分院
周一第6,7,8节{第1-16周}

 
        二、40周岁以下、讲师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均须根据自身学科交叉需要选择课程,一旦选择后需跟班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三、参加本学习的教师期末应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授课教师自定,青年教师凭学习材料进行学分认定(认定材料包括:听课记录、课堂作业以及由授课教师签名、开课分院与教务管理部盖章的考核成绩)。
        四、各分院请于3月7日前提交《青年教师学科交叉学习报名表》(附件1),纸质稿交行政楼A406,电子版发送至dfzzb@zufe.edu.cn。
        联系人:王文朋,联系电话:9211529
                                                    人事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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