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一定领导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青年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建立学院青年干部储备库。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重点培养,梯次配备原则;
(三)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原则。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纪国法,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纲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具有公仆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
(二)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进校以来考核全部合格,近三年有1年及以上考核优秀,或获得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推荐范围
全院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含)以下,个别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名额
以党总支为单位,各分院党总支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机关党总支推荐人数不超过8人。
五、推荐工作安排
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推荐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骨干干部推荐报名表》(附件1)。分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院务委员会、机关党总支按照推荐的原则、范围、条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评议,将评议结果在分院公示三天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骨干干部二级组织推荐意见表》(附件2)及党总支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12月28日前将全套材料报至人事组织部。人事组织部统一汇总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人事组织部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