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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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双双而至,按照学院假日安排规定,9月26日至9月27日为“中秋”节假期,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为切实做好这两个节日期间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中秋”、“十一”节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值班管理。
    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假前各分院、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电器使用,堵塞每个工作环节上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隐患。
    三、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分院、各部门的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妥善保管好;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离开办公室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督促学生在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家庭生活中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长假期间师生员工要注意劳逸结合;远离黄、赌、毒;要特别注意餐饮卫生;节日期间是街面犯罪的高发期,行车、走路要注意财物的保管和自身的安全。
    五、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运营的车辆。
    六、要对学生进行观潮安全专题教育,特别是对新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观潮时注意以下几点:1、听从观潮现场管理人员和“喊潮人”的指挥,根据警示标语和标示牌指示,在指定位置观潮;2、在有护栏的江堤观潮,不随意穿越护栏、隔离带,不在江滩、丁字坝上进行观潮;3、注意文明观潮、有秩序地进行观潮活动;4、在往返观潮地点的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七、加强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相关分院、部门要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对校外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八、假期间各分院、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 87571110
 
 
                                                                安全保卫部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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