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月26日至27日放假,共2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
教职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学 生:10月10日(星期六)上星期三的课。
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教务管理部有关通知执行。
各分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 院 办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