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东方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3]67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以及《金融与经贸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补充细则》等文件精神,经金融与经贸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反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168,邮箱:184088791@qq.com。
金融与经贸学院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doc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