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当前位置: 首 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根据学院《关于2022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2023级本科生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4〕54号)》文件精神,同时符合金融与经贸学院实际情况以及专业特点,确保2022级学生在暑假期间安全有序的开展专业实践(1),提升实践能力,金融与经贸学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

专业实践(1)是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基础实践教学内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理论知识教育转化为实际应用的重要手段。通过实践,使学生了解社会并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促使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同时,深化学生对专业的认识,进一步培养专业技能,为其今后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目标

1.通过在专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业务流程和内容,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专业领域的了解,并积累初步的专业技能。

2.通过专业实践,培养学生严肃认真、踏实肯干、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社会责任感,有意识地形成专业学习规划和专业学习目标,为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打下思想认识基调。

3.通过专业实践,撰写实践手册和实践报告,使学生对实践过程中的问题和收获进行思考和总结,进一步提升其认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分、学期与时间安排


学分

学期

时间安排

2022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

2

第四学期结束后的“短学期2”及暑期

(原则上为4周)

2024年7月

-2024年9月


三、组织形式与管理办法

2022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实习单位实习

金融与经贸学院鼓励学生通过校企合作平台、产教融合基地及专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实习实践原则上应利用短学期完成,实习时间不少于4周。若在暑期完成的,应在实习时间期间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学生应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工具加强与导师的交流,定期向导师汇报企业实习情况。

导师应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1),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践(1)手册及专业实践(1)报告。

(二)项目式实践

金融与经贸学院鼓励各专业开展项目式实践活动。项目式实践通过参加东方学院各专业申报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项目来实现,由项目导师自行组织安排实施,原则上项目导师每人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5人。参与项目式实践的学生原则上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按照本方案中第四点的要求提交专业实践(1)归档材料。

四、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

1.2022级学生专业实践(1)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2022级学生在专业实践开始时,应填写《学生专业实践(1)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并反馈给专业导师,参与项目实践的根据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填写。

(2)《专业实践(1)学生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践、记录实践内容、进行实践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主要用来反映学生阶段实践内容和实践完成情况,要求学生按实践进度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践的主要内容及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2022级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必须携带学生手册,按进度记录不少于4周的实践周志,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实践结束后由实习单位盖章并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完成对学生的实践考核。

(3)实践结束后,学生应根据记录的实践情况整理成《专业实践(1)报告》。报告中应撰写实践中的主要过程和内容,分析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实践中的主要收获,要求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项目式实践的实践报告以各项目的要求为准。

2. 以上专业实践(1)材料应于下学期开学第1周提交专业导师。根据学院要求,专业实践(1)材料今年采取系统电子归档形式,学生将材料上传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导师审核批阅后完成电子归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归档材料应按照学校规范,相关材料及格式要求可至教务管理部内网“实践教学”或金融与经贸学院“下载中心-学生下载”网站下载。归档材料包括

1)专业实践(1)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

2)专业实践(1)学生手册

3)专业实践(1)实践报告:包括封面、正文

3.专业实践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由实践单位(项目)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二级学院专业导师依据初评意见、实践手册、实践报告的情况,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给出建议成绩,由东方学院教学领导小组考核确定。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4.评定参考标准:从真实性、客观性、针对性、实效性和评价性五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价。实践手册和实践报告中能出色体现以上五个方面评价标准的评为优,较好体现的评为良,基本体现的评为中,基本体现但不够系统的评为及格,没有体现的评为不及格。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分标准以项目要求为准。

 本科学生专业实践(1)手册模板(新).doc 

 学生专业实践(1)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doc

 专业实践(1)报告封面.doc 

 专业实践(1)-实践报告格式.doc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4年6月13日

上一篇:金融与经贸学院2023级本科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工作方案

下一篇:关于公布金融与经贸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