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学院《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中级专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李 忠
成员:黄文平 闫新华 胡彩娟 刘睿伣
监督组
组长:蒋 超 成员:刘小红
二、考核推荐对象
申报中级专业教师系列:翟慎霄
三、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本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表决;
5.宣布表决结果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四、考核推荐组投票规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投票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3.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推荐。如获得的“同意”票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不推荐。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15-10:45
地点: J1-506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