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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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金融与经贸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公示如下,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致电金融与经贸学院办公室,电话0573-87571168,公示期: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8日。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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