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浙财大东教通〔2023〕7》号通知及我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金融与经贸学院教学检查组由二级学院领导、督导组成员、各系主任组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即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等;请检查人员将教学情况检查情况记录表于当天下班前交至1教509。
请各位任课教师、学生,按照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附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表
日期 |
星期 |
检查人员名单 |
二级学院领导 |
系主任 |
二级学院督导组 |
2023年2月27日 |
星期一 |
李忠 |
刘冬双 |
杨加琤 |
2023年2月28日 |
星期二 |
蒋超 |
吕林星 |
|
2023年3月1日 |
星期三 |
李乐 |
王芳 |
孙晓峰 |
2023年3月2日 |
星期四 |
李乐 |
朱基煜 |
闫新华 |
2023年3月3日 |
星期五 |
黄文平 |
付丽琴 |
张海军 |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