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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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浙财大东教通〔2023〕7》号通知及我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本学期要求继续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金融与经贸学院教学检查组由二级学院领导、督导组成员、各系主任组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即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等;请检查人员将教学情况检查情况记录表于当天下班前交至1教509。

请各位任课教师、学生,按照排定的上课时间、地点,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附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表

日期

星期

检查人员名单

二级学院领导

系主任

二级学院督导组

2023227

星期一

李忠

刘冬双

杨加琤

2023228

星期二

蒋超

吕林星


202331

星期三

李乐

王芳

孙晓峰

202332

星期四

李乐

朱基煜

闫新华

202333

星期五

黄文平

付丽琴

张海军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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