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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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浙财大东教〔2014〕43号)文件精神,经教学委员会综合考评,决定拟推荐李乐、何梦薇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级优秀专业导师。

公示期: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73-87571168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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