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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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5月1日至31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车速
时  间
宋和庆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AR5Q88
60
2017/05/24
沈海峰
安全保卫部保安
浙AB595B
55
2017/05/26
孙建清
公共物业中心
绿化维护
浙FCU712
54
2017/05/22
王书渠
学生工作部
浙E8D500
50
2017/05/18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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