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7:59:45
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
为认真总结2017年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报送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请各分院、各部门认真对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分院、部门的工作实际以条目的形式撰写。工作总结撰写要突出工作重点、亮点、特色和成效,有数据支撑,少提常规工作。
二、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请各分院、各部门按照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应用型建设方案的各项要求,结合各专项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明确2017年下半年工作思路、目标和内容、拟推出的政策举措、重点工作安排及拟完成时间。工作计划撰写要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操作性和针对性强,重点工作要有明确时间节点。
三、报送要求:
(一)总结和计划行文要简洁、清晰,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总字数各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命名形式统一为“单位名称+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单位名称+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联系人:鲁敏霞;电话:87571117。)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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