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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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等文件精神,为简化我院职称评审程序,让广大教师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自2017年起,对于我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权的系列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对于我院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权的系列外语、计算机的要求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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