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结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和《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6]45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我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安排如下:
1.组织学习
分院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务部“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本项工作计划于本学期第六周(10月21日)前完成。
(2)确定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文档材料类别:
①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将不再包含“外文翻译”;
②“文献综述”不再单独列为一项材料,将其放在“开题报告”中“国内外研究现状”部分,且字数不低于2000;
③毕业论文(设计)以论文为成果形式的,参考文献中至少包含一篇外文文献。
(3)个性化毕业论文(设计)方案确定。
2.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
分院将在“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以及总结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形式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新要求,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再次更新和修订毕业论文题库。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本项工作计划于本学期第8周(11月4日)前完成。
(2)汇总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反馈给各位指导教师交由学生作为选题参考。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选题工作,确保学生选题的专业性、可行性、新颖性。
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本项工作计划于本学期第9周(11月11日)前完成。
(2)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规定格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书。
4.组织开题
学生根据选题完成开题报告,交给指导教师审定,指导教师填写开题意见。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
(2)学生因事不能参加开题答辩的,需在开题答辩3天前(12月7日之前),填好申请表(指导教师和系主任签字),上报到各个系,各个系审核并汇总后报到分院教学办公室。
(3)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落实开题答辩的导师分组及学生分组相关安排。
(4)汇总未参加开题答辩及开题答辩后需要较大修改的学生名单,组织第二次开题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和检测
学生应在开题答辩通过后开始毕业论文(论文)正文写作,论文正稿(8000字以上)。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本项工作计划于下学期第8周(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
(2)指导教师负责将学生的毕业论文正文(电子版)收齐后,交到分院教学办公室,统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6.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指导教师严格把关,重复率检测合格后方能参加答辩,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一次答辩定于2017年5月6日,第二次答辩定于2017年5月13日。
(2)指教教师在论文答辩一周前,将学生的初评成绩报到分院教学办公室。
(3)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落实论文答辩的导师分组及学生分组相关安排。
7.成绩管理
根据教务管理部的相关通知要求,此项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本项工作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
(2)由分院教学办公室做好成绩的汇总与管理工作,将成绩汇总表与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教务部。
8.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档案材料
(1)时间安排:本项工作于下学期的14周至18周完成。
(2)指导教师及时将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到分院教学办公室。
(3)由分院教学办公室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金融与经贸分院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