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6届毕业生填写个人学习简历的通知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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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2016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分院(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填写内容:本人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学习简历。
2. 填写方法:登陆教学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学习简历】。
3. 填写要求:毕业生学习简历需填写项目包括起讫年月、学校名称、职务、证明人四项,其中“起讫年月”和“学校名称”为必填项目,否则档案学籍卡中简历信息无法正确显示。具体填写格式如下:
起讫年月(必填) |
学校名称(必填) |
职务(选填) |
证明人(选填) |
2009.9-2012.6 |
XXXX中学(高中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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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姓名 |
2012.9-2016.6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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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4. 该简历信息与学籍卡等毕业生档案信息关联,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慎重填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学习简历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 系统开放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教务管理部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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