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2016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分院(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
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和完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1.基本信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个人信息】,进行信息核对。如有错误,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本班学生更正信息,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附件1),并汇总到各分院,由分院上报教务管理部登记修改。(注:涉及学生身份证信息更改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户籍证明)
2.学习简历: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学习简历】,只需填写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两部分内容。该简历信息与学籍卡等档案信息关联,每位学生务必慎重填写。(注:学习简历已经存在的同学只需核对信息,不需重复填写)
二、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学业成绩单
由教务管理部负责数据采集并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三、学生奖惩信息
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数据采集并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四、学生党团关系
由人事组织部负责数据采集并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附件1:《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
教务管理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