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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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金融与经贸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公示如下,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致电金融与经贸学院办公室,电话0573-87571168,公示期: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4日。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表.xls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通识).xls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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