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教〔2022〕41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文件执行。根据浙财大东教〔2022〕114号《关于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制定金融与经贸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及流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0月12日-10月24日 |
根据学校2023届毕业生返校时间安排,二级学院制定《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各专业指导老师就毕业论文的开题工作对毕业生进行安排,布置选题任务,安排毕业论文初步写作计划。 |
2 |
10月25日-11月3日 |
广泛收集教师建议及意见,制定二级学院个性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由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报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备案。 |
3 |
11月4日-11月11日 |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正式实施,各专业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见面会,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指导学生使用毕设系统,明确开题具体要求及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时间截点。 |
4 |
11月1日-11月10日 |
开题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前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并上传毕设系统交指导老师审核。 |
3 |
11月11日-12月10日 |
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开题报告,上传毕设系统交指导教师审阅。 |
4 |
12月17日-12月30日 |
由二级学院教学组织各专业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拟安排第一次开题答辩时间为12月17日,考研学生可申请参加第二次开题答辩,由各系自行组织,时间为12月30日前。 |
5 |
1月3日-3月10日 |
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审核,完成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 |
6 |
3月11日-4月10日 |
毕业生根据导师意见多次修改毕业论文,自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适当修改,并最终定稿。 |
7 |
4月15日前 |
指导教师通过毕设系统评阅毕业论文定稿,确定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由二级学院办公室确定答辩分组,未按时上传毕业论文定稿及查重报告的学生将不安排其参加论文答辩。 |
7 |
4月22日-5月6日 |
由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拟安排第一次答辩时间为4月22日,第二次答辩时间由各专业自行安排,时间定为5月6日之前)。 |
8 |
4月23日-5月12日 |
毕业生根据答辩结果修改毕业论文,整理毕业实习及论文材料提交毕设系统,二级学院办公室进行归档、成绩汇总,报送教务。 |
二、选题
1.选题应贯彻专业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选题应与所修读专业有密切关系,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相关领域内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选题或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以对学生的综合训练、能力培养起到较好作用。学生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选题。
2.各专业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选题库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确保选题质量、及时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内容应侧重于实践,原则上应确保70%以上的选题及内容来自于行业企业实践、教师横向课题、实习单位等。选题的来源和类型需注重多样性,并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3.选题工作采用学生自愿和导师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导师应通过召开选题指导会等形式,向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体裁、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同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学生所拟题目应符合教学基本要求,与所学专业紧密联系。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同一专业导师指导学生的选题不应重复。
5.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及安排,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指导教师要求填写开题报告。学生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设计)写作。
6.学生原则上必须统一参加开题答辩,接受答辩小组老师对开题报告、选题及论文框架设计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考虑到开题答辩的时间可能与学生考研相冲突,考研的学生可以凭考研准考证向指导老师请假,指导老师在开题答辩前统一上报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经学院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二次开题答辩。
7.选题通过开题程序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
三、撰写
1.各专业在原有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基础上,丰富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形式。除毕业论文之外,提倡根据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市场调研报告、行业分析报告、产业分析报告、投资理财报告、创业创新申报书等,每个专业可根据专业要求提供范文供本专业学生参考。不同成果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可参考如下:
(1)学术论文: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
(2)毕业设计(含毕业设计、商业策划书等):立论正确,结论合理,专业结合度高;设计新颖,方法独特,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相关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设计分析专业语言表述运用准确、符合行业规范,符号统一、编号齐全、图表精确清晰,信息和数据丰富,计算准确。
(3)调研报告(含调研报告、专题分析报告):必须是本人直接参加的专业调研成果;调研重点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客观,数据真实,资料翔实;调研报告交代调研的整个过程,写作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结构科学,建议合理。
2.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可靠、结论合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图表清晰,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涉及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的要标注出处,明确列出引注或参考文献,要严格区分引用资料的部分和本人论述、分析与计算的部分。
3.指导教师与学生应按进度计划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必须在完成初稿后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且应确保在定稿前留出充裕时间以进行论文修改工作。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论文方可定稿。
4.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设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学生改正,若发现存在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代设计)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须责令学生重写。如有指导教师未尽责者学院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评阅和答辩
1.学生在毕业论文系统提交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查重报告(文字复制比不高于20%)后,指导教师结合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作出评价,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并给出建议成绩。指导教师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进入答辩程序。
2.各专业组织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成员均须具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建议各专业保持开题答辩和毕业答辩小组成员的一致性。
3.答辩前,答辩小组应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及相关成果进行验收。答辩时应根据选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相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论文主要观点为主,进行提问,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基本程序》进行答辩。
4.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要向答辩小组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观点、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围绕论文(设计)内容提出的问题。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综合指导教师评语和建议成绩,评定每个学生成绩,给出评语,并对教务管理部下发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表格认真、公正填写。答辩小组不得直接否定 “已通过开题答辩”的学生题目,并以此作为判定学生毕业论文不合格的标准。当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答辩小组成员间出现重大分歧时,由答辩小组组长提出倾向性意见报二级学院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具体答辩工作见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表。
7.毕业论文(设计)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是抄袭、代写论文(代设计)、雷同论文等情况,经二级学院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3.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先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然后由二级学院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建议成绩及最终评定成绩均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六、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要求
金融与经贸分院2023届毕业生在毕业答辩后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提交毕业论文系统。毕设系统登录地址:教务管理部网站—辅助教学—毕业论文系统。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以下材料撰写规范和格式要求均可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归档材料 |
归档要求 |
1.开题报告 |
毕设系统导出 |
2.开题答辩记录表 |
毕设系统导出 |
3.毕业论文(设计) |
毕设系统导出 |
4.诚信承诺书 |
毕设系统导出 |
5.查重报告 |
毕设系统导出 |
6.答辩记录本 |
纸质归档 |
7.教师指导记录 |
毕设系统导出 |
(一)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参考文献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等。符合开题报告格式要求。
2.开题报告中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部分相当于文献综述,学生应围绕毕业论文主题对国内外文献的各种观点进行比较分析,在逻辑上合理,内容上切题。可以按文献与毕业论文主题的关系由远及近进行综述,可以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以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以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这部分内容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字数要求不低于3000字。各专业对学生阅读文献的篇数、类型应提出具体要求,阅读文献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种。
3.开题答辩记录表由答辩老师直接在毕设系统填写。
(二)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
2.毕业论文(设计)应按照要求规范提交毕设系统。整本顺序为:第一页:封面;第二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第三页:目录;第四页起:正文;正文后: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后:附录(可选);最后一页:指导教师评阅单。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详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并符合金融与经贸学院格式要求。
3.“诚信承诺书”为打印手签后拍照上传毕设系统。
(三)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
1.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不高于20%。
2.答辩前学生可自行知网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当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3.查重报告由学生自行上传毕设系统。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本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本需填写后进行纸质归档。
(五)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
导师根据指导论文情况,在毕设系统上填写6次以上。
指导教师按毕业论文时间安排及时将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材料交到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金融与经贸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022.10)(1).doc
金融与经贸学院
2022年10月27日